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知识产权 公共服务工作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近年来,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有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为全面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统筹谋划,现请各地汇总报送“十三五”以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有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划制定情况;
2.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举措、成效和经验等情况;
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平台、数据、机构、人员等)建设及运行情况;
4.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工作模式、成效及典型案例(可另附);
5.机构改革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二)有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
1.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对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需求和建议;
3.对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数据采集标准)、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等方面的建议。
二、报送说明
(一)报送材料请综合反映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情况;
(二)请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本省(含地级市)公共服务工作联系信息,并指定负责报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情况的信息联络员;
(三)请按照附件2填写本省行政区域内(含地级市和国家部委设在地方)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建设等情况。
请于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我局公共服务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公共服务司 林千叶
电 话:010-62083793
邮 箱:linqianye@s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