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人才行动计划,为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解读《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行动计划》①
【编者按】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驱动力量。如何发挥好人才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强大力量,是每一位知识产权人都应思考的问题。本报即日起开辟专栏,刊登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行动计划的权威解读,以飨读者。
2017年3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行动,对全局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该《行动计划》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人才办)牵头起草编制,多次在局内外征求意见,并经局长办公室审议通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三五”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行动计划》的编制背景
“十二五”时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2016年以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要文件先后发布,对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育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突出培养和选拔高端引领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要大力开发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急需紧缺人才,要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同时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高端引领人才工程、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工程和知识产权基础人才工程。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着力推进全局人才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局人才办专门组织制定了本行动计划。
知识产权人才是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的人才。作为国内知识产权人才的聚集地,我局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时期人才工作目标,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统筹力度明显增强,成立了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组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工作组,同时形成了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人才培养大纲》《人才培养公共指南》《人才培养部门指南》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制度体系,人才工作覆盖到了局内所有部门、所有岗位以及每位职工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局党组统一领导下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二是人才数量大幅增加,人才队伍建设蓬勃发展,截至“十二五”末,全局共有在编在册人员1.4万余人,其中专利审查员1万余人,是“十一五”末的两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等中高端人才总量达到了2000余人,是“十一五”末的10倍;三是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各类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十二五”时期共培训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人次,实践锻炼力度显著增强,终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培训技术手段不断更新,局级统筹、分级负责、责权明确的立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四是人才类型结构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效果不断彰显,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升,初步构建起以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和基础人才为主的四级人才体系,各级各类人才在强国建设、战略实施、京外审协中心建设等重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局人才工作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人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人才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人才培养和使用的主要责任还不明确,中高端人才数量尚显不足,专门人才数量相对缺乏,人才发展通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需要发挥的作用前所未有,需要完成的任务前所未有。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和重要的制度性安排,作用更加凸显、地位更加突出。事业要发展,人才工作要先行,人才的高度就是事业的高度。为此,我们需要及时总结“十二五”人才工作经验,始终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放松,从战略高度谋划人才工作,做好人才工作的顶层设计,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十三五”人才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按照规范化、系统化、层级化、网络化的要求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立足稳定、持续、创新三个关键,推进人才队伍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和能力提升,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要按照“招录好、培训好、使用好、发展好、管理好、稳定好”的队伍建设要求,努力推动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是确定了“十三五”人才工作基本原则。统筹兼顾,深化改革,完善局级统筹与部门单位具体落实的层级化工作格局。服务大局,以用为本,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联动机制。重点突破,完善结构,逐步形成人才梯队和人才类型纵横结合的人才结构。优化培养,强化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使用人才的考核和各级各类人才参加岗位锻炼、项目锻炼的考核。
三是确立了“十三五”人才工作总体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局内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全面、梯度结构合理、数量储备充足的人才队伍。具体为: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人才资源总量适度增加,中高端人才比例显著提升,专门人才能力提升体系初步建立。
《行动计划》的主要行动框架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6394”的主要行动,其中“6”是指完善人才协调机制、人才选拔机制、人才使用机制、人才交流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考评机制等六项人才工作机制,着力促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3”是指推进领军人才引领工程、高层次人才辐射工程、骨干人才带动工程等三大中高端人才发展工程,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层级;“9”是指实施专利审查人才、党建工作人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知识产权信息化人才、专利文献信息人才等九大专门人才能力提升计划,进而形成丰富多样的人才类型;“4”是指开展审查员实践基地项目、中高端人才发展研究平台项目、在线学习平台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库项目等四大人才培养支撑项目,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成才环境。 (知识产权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办 陈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