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通知:关于受疫情影响的专利和商标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所有人的救济措施

作者: admin3 时间: 2020-03-20 09:24 次阅读

  3月1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有关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专利和商标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所有人救济措施的通知。为便于中国用户了解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专利和商标申请及其他事宜,现摘要如下:

  一、专利相关信息

  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应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相应复审流程终止、受限的,如果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依法提出程序恢复请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法免除恢复相应程序申请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须在专利放弃通知书发出之日或专利复审流程终止、受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程序恢复请求并附上该通知,即被自动视为要求免除相关恢复费用。如未收到专利放弃通知书或专利复审流程终止、受限通知书,则在专利申请放弃日或复审程序终止日、受限日起6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程序恢复请求。请求中应就相关专利从业者、专利申请人或至少一名发明人因受疫情影响延迟答复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商标相关信息

  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被视为放弃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照规章根据请求免费恢复已放弃商标注册程序。申请人应填写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中“恢复已放弃商标申请”表格请求恢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关商标注册流程取消或超期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照规章根据请求免费重启已取消或超期流程。申请人应填写TEAS系统中“向局长递交请求书”表格请求流程重启。申请人须在放弃通知书或取消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请求。如未收到放弃或程序中断通知书,则应在TEAS系统提示申请被视为放弃或注册程序取消或超期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请求。申请人须在请求中说明因受疫情影响延迟答复相关情况。

  该通知不延长法定期限、不豁免法定要求,并明确了不可通过申请请求延长的5项专利程序相关法定期限和4项商标程序相关法定期限。该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以下链接: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coronavirus_relief_ognotice_03162020.pdf